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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江西生态法治论坛在我院召开
时间:2015-12-11 09:29:11 来源:暂无数据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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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日,由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与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一届江西生态法治论坛”在法学院四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江西省法治政府研究中心负责人邓辉教授、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江西省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柱国教授、易有禄教授和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农业厅、林业厅、环保厅、水利厅、国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领导以及我院教师袁明圣教授、巫文勇教授、方颉琳老师、徐丽媛老师近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邓辉副校长致欢迎辞。他代表学校对到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希望作为生态法律实务部门的各厅局法制办领导能给江西省生态法律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建言献策。同时,邓校长表示中心在许多方面有科研前景,从宏观法治到具体法治都有许多空间可以研究,自己对中心研究工作的开展充满了信心。

悟真院长指出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和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是我校重要研究机构,法学院将其做大做强是一个重大规划,为法学院的发展壮大作出贡献。通过加强与各厅局的合作和机构科研人员的努力共同完成生态法律研究法治政府研究法学院全力支持中心的研究工作。

王柱国教授、易有禄教授作为生态法律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介绍了中心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因此,希望加强与各厅局的合作来改善政策理论层面研究单向不足之处。

    随后,邓校长与蒋院长一同为与会的各厅、及法制办领导颁发“江西省生态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聘书,各部门领导也表示自己会认真履行研究员职责,为江西省生态法律研究中心作出贡献。

最后,与会代表指出了本单位生态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在本单位执法中的具体表现和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各位领导指出的问题十分具体,一针见血,是目前我省生态法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并与会专家进行了详细的讲述与咨询。与会专家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评议与讨论,从不同角度对生态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专家一致认为各厅法制办领导指出的我省生态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和社会效果,经过了精心的准备,提炼出生态环境立法、执法中的不足,是生态法治建设首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届江西生态法治论坛的成功举办,对于提高法学院的学术声誉、进一步促进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未来江西省生态法治研究的方向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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