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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陈凯处长关于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驻点及推进全省环保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时间:2019-11-26 22:38:07 来源: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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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为江西生态环境事业所做的大力宣传!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下面我就推进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驻点和促进全省环保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进展作简要介绍。

一、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精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财建〔20186号),推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推进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位推动,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赣环财字〔20193号),明确以权责统一、合理补偿”“省级引导、地方为主”“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为基本原则,以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推进实施。

二是省级引导,强化资金激励。为调动各地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各地建立起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强化正向激励。按早建早补、早建多补的原则,对正式签订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上游主体,每年奖补400600万元。2018年底,省财政统筹安排省级奖补资金3.25亿元,对全省52个县(市、区)实施了奖补。截至目前,已获得奖补资金的县(市、区)全部完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资金激励成效显著。

三是分工协作,强化组织保障。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对市、县(市、区)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省级奖补资金,为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相应经费保障;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等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主要成效

一是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截至201911月,全省共计79个县(市、区)之间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79份,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前并超额完成财建〔20186号文提出的“2020年底前,省内长江流域相关市(县)6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目标任务。

二是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赣江、饶河、信江、抚河、袁河及修河等流域,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之间均已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县级政府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全流域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有力推动全省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除省级奖补资金外,全省各县(市、区)协议期内,每年投入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超过3亿元,进一步缓解了省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压力,有效促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江经济带(江西)驻点工作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将长江保护修复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要求三年时间明显见效。

(一)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部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及驻点跟踪研究,为地方环保工作送科技、解难题。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协助推进驻点城市工作组组建和入驻,指导和协调驻点城市开展研究工作,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驻点城市工作组组建入驻。按照“1+X”模式,组建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江西)中心,成立了联合研究领导小组、顾问专家组和总体专家组,指导和协调驻点城市开展研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对接国家优秀科学家团队,完成上饶、南昌、九江驻点城市工作组的组建和入驻,联合25家省内外优势科研单位、近200名优秀科研工作者,开展驻点研究和帮扶指导。

二是全面推进驻点城市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方案编制。上饶、南昌、九江按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地方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求,确定了工作目标和定位,编制完成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方案和任务书,已分别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复。

(三)主要成效

一是驻点城市专项研究全面开展。南昌市以工业园区污染控制、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鄱阳湖总磷控制、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九江市以建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科技支撑四库一策一平台体系、10项专题任务为基础,突出长江干流化工园区污染风险防控、鄱阳湖总磷控制、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丁家山铜矿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的重点;上饶市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乐安河重金属污染问题和鄱阳湖总磷超标问题、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进行任务设置。

二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正式启动。江西中心牵头、参与申报了第一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的两个竞争立项课题,现已通过了国家长江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成功入选第一期研究项目库。

三是鄱阳湖水质改善成效初显。201919月,鄱阳湖区的总磷浓度均值为0.065 mg/L,比2018年同期的0.084 mg/L出现大幅下降,下降比例23%

三、推进全省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我厅通过政策引导、产业调查、行业引领、规范市场、搭建平台、扩展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全省环保产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针对环保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不够,龙头企业辐射带动效应不明显,相较于全国其他发达省份仍处于起步和跟跑阶段的现状,我省环保产业奋起直追,已经由单纯的工业污染物治理扩展到生活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环保装备和监测仪器设备制造等多领域,初步形成了跨领域、跨区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环保产业体系,为我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和技术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是厘清产业详情。全面开展全省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和全省环保产业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了省--县三级联动调查机制,针对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开展产业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加强技术引领。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依托国家平台推广我省优势技术,打造技术品牌,助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导向。

三是规范市场行为。指导省环保产业协会强化环保产业行业自律,促进成立了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等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开展业内自查、自检、互查、互检活动,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市场有序发展。

四是强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我省环保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参展参观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等国内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的大型环保展会。组织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发展论坛暨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推动我省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行业管理不断规范。201910月,全面完成了全省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根据统计调查结果,2018年度全省统计调查单位共计253家,在2017年的基础上增加110家,增加比例达96%

二是科技成果推介工作不断完善。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发展论坛暨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取得圆满成功,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引进来、走出去通道进一步拓展。向国家推荐我省复合膜过滤、氧化铝陶瓷过滤等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进一步推动我省环保产业高新技术推广和使用,畅通了技术与经济转化通道。

三是环境第三方治理稳步推进。推动江西德安工业园、江西新干工业园、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纳入国家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名单。通过开展园区第三方治理,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促进第三方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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