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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2019-10-23 21:57:03 来源: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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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6%,11个设区市中只有景德镇市、南昌市和上饶市PM2.5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全省11个设区市 PM2.5浓度均同比上升;优良天数比例为42.4%,比去年同期下降46.4百分点,11个设区市均同比下降。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南昌市第二,上饶市第三,萍乡市和赣州市并列第四,新余市和抚州市并列第六,吉安市和宜春市并列第八,九江市第十,鹰潭市第十一。

 

南城县等73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的依次为:南城县、崇仁县、资溪县、瑞金市、广昌县、进贤县、于都县、南丰县、安远县、宁都县、靖安县(排名出现并列一并列入)

 

(二)水质量状况

2019年9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7%;主要河流中,10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其它湖库水质良好,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8.0%,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9%。

 

2019年9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吉安市;2:赣州市;3:抚州市;4:鹰潭市;5:上饶市;6:宜春市;7:九江市;8:景德镇市;9:南昌市;10:萍乡市;11:新余市。

                                  (转自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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