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术研究
《生态补偿式扶贫的合作博弈分析》(郑克强,徐丽媛,《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8期)
时间:2015-12-11 18:07:17 来源:暂无数据 浏览次数:224
分享到:0

【摘要】 长期以来,贫困地区在国家发展中实际承担了"生态保障"、"资源储备"和"风景建设"的角色,是贫困的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生态系统服务的受益者对贫困的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实施生态补偿,实际上是合作博弈的关系。效率与公平两大条件的满足是其合作博弈的基础,稳定、持续的生态补偿式扶贫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从而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更多还原

【关键词】 生态补偿式扶贫合作博弈
【文内图片】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研究”(10JJD79004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下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差异化的法律机制”(13YJC820086);江西生态法律中心资助项目“贫困的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之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版权所有: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法律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91-83816810
地址: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财经大学麦庐园法体楼 邮政编码:330032 南昌网站制作:云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