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景德镇浮梁县企业排污案件
时间:2016-11-11 23:32:56 来源:暂无数据 浏览次数:224
分享到:0
   118日上午,浮梁县环保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湘湖镇政府等部门20多人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来到湘湖镇西安村和灵安村,对非法经营的3家炼铝加工点进行打击取缔。 
  
3家加工作坊场所十分隐蔽,生产环境简陋,专门从事利用土制地炉进行废旧铝合金材料重新炼制铝锭并销售,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生产环境简陋,在炼铝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未经任何治污处理,直接排放,给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据当事人分别供述,这3家加工场从20161029日开始陆续经营,主要从广东南海市大荔镇有色金属市场等回收铝渣,利用地炉加温溶解后制成铝锭出售。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现场查封炼制用钢锅4口,捣毁地炉2口。

  联合执法小组还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浮梁县桃红养猪场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采集污水样品,待分析,并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浮梁县环保局将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将以上4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来源:(来自景德镇市环保局  作者:张林霞  2016-11-10)

推荐阅读:
上一篇:九江国企排污案件
下一篇:南昌县企业排污案件
版权所有: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法律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91-83816810
地址: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财经大学麦庐园法体楼 邮政编码:330032 南昌网站制作:云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