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4月5日,江西省新余市环保部门对当地第三水厂水源采样监测时,发现镉污染物超标。随后,新余市启动应急预案,停止第三水厂供水,加大第四水厂供水力度,并组织安排应急送水,当地居民用水基本得到保障。
污染发生之后,最受关注的问题是当地市民的安全健康状况。“水体镉污染超标”被官方确认之后,一些与之相关的不实传言也在网上浮现。据新余市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消息,4月9日,新余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出面,对个别市民借市第三水厂污染事件在微信朋友圈传播的“儿童大面积肾衰竭”、“新余雨润公司猪肉感染‘五号病’”等谣言予以了否认和澄清。
有新余市网友反映,多数市民对这些谣言持审慎态度,加上市政府的及时澄清,并未造成恐慌现象。而实际上,“镉污染物超标”究竟可对人体产生什么危害?
镉,是一种重金属,在化学元素周期表中排序第48位。在自然界中,镉作为化合物存在于矿物质中,镉进入人体后通过血液到达全身,并有选择性地蓄积于肾、肝中,最终可引发多种疾病。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宜州拉浪段曾发现重金属镉超标。截至1月21日18时,污染事件造成大约28.1万尾鱼死亡,宜州市怀远镇附近群众生活用水直接受到影响。
4月5日,新余市水务集团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江口水库水源地出现镉浓度超标,单项指标水达到劣五类水标准。据新余市政府通报,当前污染源已切断,进入仙女湖的污染水源已经得到控制,环保厅专家组正密切检测第三水厂取水口的水质变化态势,“保证24小时随时提供水质实验所需的分析数据”。
4月6日晚,经过国家、省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日夜地毯式排查,发现袁河上游段有一企业排污口正在向袁河下游排污。4月7日,经省环保厅检测,该厂排污口水中镉浓度超过排放标准。该企业法人代表随后被控制,污染源被切断。同时通报称,镉污染物超标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8日新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镉污染源的调查结果。根据通报,从5日晚开始,新余市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迅速联动,在省环保厅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境内仙女湖上游袁河流域的工业园区和所有企业、矿山、尾矿库、入湖口等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同时发动群众举报,均未发现镉污染源。
污染事件发生后,新余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送水,城区全部改用第四水厂供水。4月6日18时30分许,“@新余发布”发布消息称,经采取措施,新余市第三水厂自来水已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恢复供水。4月9日凌晨该微博再度发布通报,称第三水厂6日恢复供水后,随后的检测中又发现镉含量不断上升,因而7日凌晨第三水厂继续停止供水。
4月14日电 据江西省环保厅官网消息,经初步调查,造成新余仙女湖水污染的肇事企业是已经关停的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危险废物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绵铟等产品,无环评审批手续,属非法生产。
据江西省环保厅通报,该企业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彬江村与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交界处,厂区占地约6亩,法人代表为曾平华,于2014年8月20日在宜春注册,注册号为360902210040432,原注册经营项目为农业项目开发、有机肥生产、销售。2015年3月被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关停。
经查,2016年3月6日至4月5日,该企业主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从湖南衡阳等地拉来的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绵铟等产品。该企业属非法生产,经检测,该公司原料中含有大量的镉、砷、铊等有害重金属,为了规避监管,其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间歇性的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该厂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
该公司生产时间、排放污染物种类与仙女湖受污染的时间、污染物种类相吻合,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湖区污染物总量基本相符,可以基本确定该企业是造成仙女湖污染的污染源。目前,环保部门已截断了该企业的排污管道,封存了生产设备、原料和厂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已被宜春市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来自人民网 新华网 搜狐网 法制网 记者 赖星黄辉 陈孟 2016-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