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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违法排污案件
时间:2016-12-14 17:46:37 来源:暂无数据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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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份以来,南昌县环保局联系小蓝经开区环保规划建设部,联合查处了位于小蓝经开区内的3家违法排污企业。

  3家企业在通往富山乡老路上,分别是岳某峰的煤炭加工厂、赵某存的树脂瓦生产厂、周某国的塑料加工厂。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其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恶臭气味、粉尘等污染物对环境和过往行人产生影响、且他们在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作任何改正。鉴于此,南昌县环保局依法查处了这3家违法排污企业,并督促他们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终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来源:(来自南昌市环保局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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