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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6-06-23 06:54:51 来源:暂无数据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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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日前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作为我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实施方案》的获批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包含38个县、市、区)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包含54个县、市、区)后的第三个国家战略,也是我省第一个全境列入的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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