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4日起,新干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自查自纠。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办法》和《江西省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的重点为:对林权属村委会集体公益林的补偿资金,检查其补偿资金是否纳入村委会经管站集体账户管理使用;对林权属村小组集体公益林的补偿资金,检查其补偿资金是否纳入村小组经管站集体账户管理使用;对林权属联户经营公益林的补偿资金,检查其补偿资金发放是否有所有联户经营者委托书发放给委托人,委托人是否按委托书的要求分发给各联户经营者村民个人;对林权属个人公益林的补偿资金,检查是否直接从“一卡通”打入个人账户。对自查中发现的非法侵占公益林林地、乱砍滥伐公益林林木、擅自改变公益林林种和侵占挪用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问题,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或按权限上报。
来源:(来自新干县林业局 作者:邓颖雄 20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