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生态法制
生态法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生态法制
江西永新县检察院开展集中补植复绿恢复生态取实效
时间:2017-03-10 17:52:54 来源:暂无数据 浏览次数:224
分享到:0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芦溪乡中坡村山上一派热火朝天景象,2台挖掘机正在紧锣密鼓施工,山上许多树坑已经挖好,当地村民正准备移种树苗,这是永新县检察院建设的第一个生态修复基地。

  2016年以来,永新县检察院贯彻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生态检察监督工作,服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该院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过程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自愿投工投劳或交纳生态补偿资金等方式进行补植复绿。该院再结合犯罪情节较轻,能不诉的不诉,提起公诉的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既实现了法律惩戒功能,又修复了生态环境,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统计,2016年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资源坏境类案件19件,其中有6人自愿交纳生态修复补偿资金共计25万余元,这笔补偿资金已委托芦溪乡政府负责管理,并用于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目前当地补植复绿面积已达到250亩。为确保补植复绿效果,该院联合林业、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生态修复基地补植复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防止了生态恢复流于形式。

 (来源:正义网永新      通讯员   彭浩      2017年02月24日  http://www.yndtjj.com ) 

版权所有: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法律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91-83816810
地址: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财经大学麦庐园法体楼 邮政编码:330032 南昌网站制作:云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