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金溪县与所属乡镇(场)签订《封山育林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封山育林目标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乡镇行政一把手。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责任书》规定:一是将封山育林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山头地块;制定“护林公约”、“村规民约”;二是将封山育林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有所增加,统筹用于管护人员工资及补贴、封育区界牌界桩、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及护林员培训等费用,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三是建立封山育林护林队伍,签订护林合同,发放护林员证,全县组建护林队伍164人,人均负责管护面积6000余亩;四是加强对封育区域的管护,出现乱砍滥伐、非法征占用林地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积极配合林业行政部门查处,维护林区安全与稳定。
来源:(来自金溪县林业局 作者:余荣华 编辑:中南清 2016-08-19)